是的,商標就像是金錢和其他資產一樣,可能出於商業的需要,可以自由買賣、轉讓。你有機會需要作為轉讓方(你轉讓給別人),或者作為接受方(別人轉讓給你),來辦理商標轉讓。
商標轉讓的手續要怎樣做?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讓我們用三分鐘來簡單介紹。
什麼人可以轉讓/受讓商標?
作為轉讓的一方,當然你需要是持有有關註冊商標的擁有人。否則,就無權去轉讓商標給其他人。
而作為受讓一方,不論是公司、個人、甚至是聯名,都可以作為受讓方去取得註冊商標。
辦理商標轉讓所需文件和資料
在香港辦理商標轉讓,所需要的文件其中最重要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項:
轉讓人的名稱和地址
受讓人的名稱和地址
有關商標的資料
商標轉讓生效的日期
轉讓商標的手續和需時
在準備好以上的資料後,就可以向知識產權署的商標註冊處提交辦理轉讓商標的申請。
商標轉讓的官方處理時間不一定,可以由一個月至數個月不等。故此如果轉讓的原因是涉及公司買賣或關閉、更換董事等,建議預留足夠時間,盡早提交轉讓申請。
轉讓商標前要注意的事
雖然辦理商標轉讓需要的資料不算複雜,而時間亦算快,但在申請轉讓前,亦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則,轉讓隨時會無效!
注意1:轉讓方公司是否仍然存在?
在我們的經驗中,有遇過不少情況是持有商標的公司已經解散了,但董事想把持有的商標轉讓給新成立的公司、或者是其他人。
在這個情況下,如果仍然以該公司的名義去辦理轉讓,即使在申請上和文件上可能可以獲得通過(因為知識產權署不會主動查核有關公司是否仍然存在),但由於辦理時公司已經解散,日後有關的轉讓可能會有問題。
建議公司在解散或者進行併購前,先查清擁有的知識產權有關資產,並預留時間去處理。
注意2:轉讓協議之必要?
轉讓商標,跟轉讓其他資產、物業性質上相同,通常雙方都會簽署轉讓協議(記錄清楚雙方資料、轉讓的費用、商標資料等)。
但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會準備或簽署轉讓文件;以辦理商標轉讓,商標註冊處亦未必要求提供有關的文件來作為佐證。這樣是否代表不需要有轉讓協議?
實際上,如果有轉讓文件的話,可以避免雙方日後有任何的爭拗,亦可以令轉讓的申請有可以倚靠的理據。所以我們會建議,在辦理轉讓前,先準備並簽署有關的轉讓協議。
Actualis知行的專業商標轉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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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辦理香港商標轉讓申請的費用如下(已經包含政府的收費):
每個商標號碼的轉讓:HK$1,500
如果你對辦理商標轉讓或其他商標有關事宜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我們免費諮詢:+852 9545 3177(電話/Whatsapp);ip@actualisip.com(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