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早前兩集,如果你的商標本身沒有引致它不能註冊的問題,那麼剩下來通常要注意的問題,就是它有沒有跟任何在先的商標相似,這也是一個十分常見令商標申請被拒絕的原因。
什麼是在先商標?
在先商標的意思,很簡單,就是該商標是早過你的申請提交的、或在你提交申請時那個商標已經註冊。
另外,如果有關商標的實際提交日期是遲過你的,但帶有優先權令它的有效日期早過你,亦會令該申請成為在先商標(有關優先權的話題,稍後會另開一章)。
商標申請怎樣會因相似而被拒絕?
簡單而言,需要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
你的商標被認為跟最少一個在先商標的圖樣相同 + 產品/服務相同;或
你的商標被認為跟最少一個在先商標的圖樣相同 + 產品/服務相似;或
你的商標被認為跟最少一個在先商標的圖樣相似 + 產品/服務相同;或
你的商標被認為跟最少一個在先商標的圖樣相似 + 產品/服務相似(這也是最常出現的情況)
由此可見,如果你的商標被認為是跟多過一個在先商標相似的話,商標註冊處其實是可以用多於一個的在先商標來拒絕你的商標申請。
圖樣怎樣才算相似?
當然相似與否是一個主觀問題,但我們都可以從經驗中歸納出一些容易中招的例子:
兩個純文字商標的文字大部分/ 完全相同
兩個圖樣+文字組成的商標整體相似/ 相同
兩個商標的發音相似/ 相同
兩個商標屬於不同語言,但意思相似/ 相同
......等等。
商標相似的例子
以下是一些兩個商標可能被認為是相似的例子:
麥當勞 vs 麥當力
山頭火 vs 火頭山
Taiping vs 太平
產品/服務怎樣才算相似?
只要是你申請裡面填上的產品或服務項目,跟在先商標的產品或服務項目在功用/性質上相同或者相似,就可能符合了。
產品/服務相似的例子
以下是一些兩個商標的產品/服務可能被認為是相似的例子:
(類別5)嬰兒食品 vs (類別30)營養食物
(類別25)衣服 vs (類別40)衣服修改服務
(類別30)咖啡 vs (類別32)非酒精飲品
(類別37)室內裝修工程 vs (類別42)室內設計
上述的例子說明,除了性質相似的產品外,產品及其有關的服務、以及相關的兩種服務,都可以在申請的時候互相碰撞。商標註冊處在審查申請時,會一併考慮申請人想申請的項目所屬類別類別及其相關類別,看看是否應該批准申請:這個做法我們稱為相互檢索/交叉檢索(cross-search)。
大包圍式的申請不一定好
因為有相互檢索/交叉檢索的做法,有機會令含有意義較闊的項目的商標申請因為與在先商標的項目有重疊,而令申請被拒絕。故此,我們建議在提交商標申請的時候,還是按照實際所需而指明有關項目,不要胡亂的以大包圍項目式來提交申請,以免出現申請被拒的情況。
Actualis知行的專業商標服務
我們是一家具有大量商標案件處理經驗的專業知識產權顧問公司,專注提供商標服務。我們的深厚商標知識及經驗,來自處理過千宗不同行業案件的實戰,並能為不同公司或個人提供度身訂做的商標佈局策略及申請辦理。
如果你對商標註冊等事宜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我們免費諮詢:+852 9545 3177(電話/Whatsapp);ip@actualisip.com(電郵)。